所有地址以“kaoshi.edu.sina.com.cn”开始的网页信息主要来源于各院校网站,高校录取分数线数据由合作网站提供,此分数线数据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数据,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全景校园图片由360数字校园提供。新浪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如果您发现网页当中的任何错误,欢迎发送邮件(edu_college@sina.com)或者打电话联系我们改正,谢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时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考生所填报志愿中的第一专业,当不能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时,学院可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高考成绩对其进行专业调剂。
第二十三条 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学院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采用西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成绩。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条 所有录取结果均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相关招生信息。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费:普通类9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0000元/生·学年。
第三十条 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标准化公寓管理,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注:如遇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九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国家奖助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学院还设有三好学生奖、优秀品德奖、学习优秀奖、模范团学干部奖、学术科研奖、实践技能奖、文学创作奖、文体优胜奖以及优秀班集体奖、文明宿舍奖、校园文化活动奖等多项个人及团体奖项。助学面宽,机会广泛;鼓励上进,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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