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地址以“kaoshi.edu.sina.com.cn”开始的网页信息主要来源于各院校网站,高校录取分数线数据由合作网站提供,此分数线数据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数据,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全景校园图片由360数字校园提供。新浪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如果您发现网页当中的任何错误,欢迎发送邮件(edu_college@sina.com)或者打电话联系我们改正,谢谢!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文件(教高【2013】3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学院的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转为艺术类进行招生培养。专业考试成绩为各省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各省省控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福建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如有问题,考生可向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招生监察组提出申诉,或向福建师范大学监察处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后方能注册。2013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城市管理、广告学、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13500元/生·年;数字媒体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为16000元/生·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费有1200元/生·年和800元/生·年等几种类型标准。以上收费标准若遇物价调整,以物价局审批的为准。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贫困生基金等奖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支持学生勤工助学,特别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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